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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樂果 獨秀舞台 蒜Way由我-獨享台味好禮獎不完

2021-10-01 by 聯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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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樂果 獨秀舞台 蒜Way由我-獨享台味好禮獎不完】活動辦法
1.    活動名稱:【可樂果 獨秀舞台 蒜Way由我-獨享台味好禮獎不完】
2.    活動期間:2021年10月01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止
3.    活動方式:活動期間內,凡購買可樂果全系列任乙件產品,加入可樂果LINE官方帳號並登錄購買發票號碼,即可參加【可樂果 獨秀舞台 蒜Way由我-獨享台味好禮獎不完】活動,並有機會獲得最潮台灣味生活單品!活動詳情請上聯華食品官網活動分頁查詢。
4.    活動獎項:
  頭獎:可樂果 X OWL Camp 茄芷造型特製露營手拉車*1組 (共10名)  市值:$4,980/組
  貳獎:可樂果 X OWL Camp 茄芷造型特製高背折疊椅*1張 (共5名)  市值:$3,880/張
  參獎:可樂果 X OWL Camp 茄芷造型特製標準折疊椅*1張 (共5名)  市值:$2,880/張
  肆獎:可樂果 X 來好特製茄芷造型包包*1個 (共20名)  市值:$1,630/個
  普獎:可樂果產品乙箱(口味隨機)*1箱(共30名)  市值:300元/箱

可樂果 X OWL Camp 茄芷造型特製露營手拉車 可樂果 X OWL Camp 茄芷造型特製高背折疊椅

可樂果 X OWL Camp 茄芷造型特製標準折疊椅 可樂果 X 來好特製茄芷造型包包

●活動辦法:
 ○得獎公布:主辦單位將於2021/12/24公布得獎名單於可樂果LINE官方帳號之活動頁的「中獎名單」及聯華食品官網【最新消息→得獎名單】專區。如遇連續假期,其公告時間,將順延至下個工作日。
●兌獎方式:請務必詳閱以下兌獎方式
1.    凡中獎者主辦執行單位將以可樂果LINE官方帳號之訊息推播及E-Mail通知,請中獎者詳閱兌獎說明及注意事項,並至活動官網下載領獎回函,依照兌獎規範填妥領獎回函,並於2022/1/14前(以郵戳為憑),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填妥之領獎回函,以掛號方式寄到「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可樂果 獨秀舞台 蒜Way由我-獨享台味好禮獎不完』活動小組」收,活動小組收到中獎回函與確認無誤後,會統一於2022/2/21前寄出獎項。如依據前述聯繫方式無法聯繫上得獎人者,或逾期寄回者,視同放棄兌獎權利。(此活動由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香港商台灣偉門智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執行,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協辦領獎回函收集處理事宜。)
2.    領獎信函上所填寫之身分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會員資料相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請依照得獎獎項下載領獎回函:
頭獎:可樂果 X OWL Camp 茄芷造型特製露營手拉車*1組
貳獎:可樂果 X OWL Camp 茄芷造型特製高背折疊椅*1張
參獎:可樂果 X OWL Camp 茄芷造型特製標準折疊椅*1張
肆獎:可樂果 X 來好特製茄芷造型包包*1個
普獎:可樂果產品乙箱(口味隨機)*1箱




5.    注意事項:
1.    參加者應詳細填寫發票登錄頁面中之資料,並同意填寫資料均屬實。如經查,消費日期不在本次活動期間 (2021/10/01~2021/12/15) 內,或未提供正確資訊,又或未詳細填寫個人基本資料或冒用/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則喪失得獎資格。
2.    每張發票限登錄乙次,且每張發票僅有乙次中獎機會,重複之發票號碼則由系統自動刪除,不列入最後抽獎(每人限中獎一次,不能重複中獎)。登錄發票號碼截止時間為2021/12/15(23:59),逾期未輸入者,不具抽獎資格。
3.    本活動流程於登錄發票後,依照不同發票登錄方式,須由系統或人工判定是否符合抽獎資格,方可進入抽獎流程。
電子發票:財政部電子發票資料更新時間至多需6~48小時之審核時間。
雲端載具:雲端載具部分採人工審核,至多需5~7個工作天進行審核作業。
傳統發票:傳統發票部分採人工審核,至多需5~7個工作天進行審核作業。
4.    電子發票審核結果係依照開立發票店家48小時內於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將發票上傳完成後,本活動系統程式方可自動檢核。參加者上網完成登錄後,憑發票開立日期2個工作天後便可自行至活動網站查詢發票審核狀態。
5.    主辦執行單位將以可樂果LINE官方帳號之訊息推播及E-Mail通知,請中獎者詳閱兌獎說明及注意事項,並至活動官網下載領獎回函,依照兌獎規範填妥領獎回函,若中獎者未於期限(2022/1/14)前將中獎回函寄送至活動小組,將視同中獎者放棄且喪失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中獎者,亦不另行抽出他人遞補。
6.    本活動係由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主辦單位」)舉辦。聯華食品員工及活動承辦相關單位員工不具本活動參與資格。
7.    依稅法規定,中獎金額價值累計NT$1,000(含)以上者,需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以利申報中獎扣繳憑單。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同一課稅年度未於境內住滿183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無論金額多寡扣繳百分之二十〕。執行單位香港商台灣偉門智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於發放得獎人獎金時,得先為預扣稅金,或得先要求得獎人先向執行單位繳納前述稅捐後,方具備領獎資格。於本活動結束2個月後活動執行單位香港商台灣偉門智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辦理相關扣繳申報。(獎項價值申報之所得係以所 購買之金額為依據)
8.    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若屆時未依期限申報,則與主辦單位及扣繳義務人無關。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年度累計機會中獎得獎價值NT$1,000元(含)以上者,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中獎價值累計NT$1,000元(含)以上者而未滿20歲之中獎人,視同監護人中獎,由監護人代為領取,並請附上中獎者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
9.    中獎發票正本(參與本活動登錄之發票交易明細表或QR code消費資訊)需能清楚辨識購買可樂果全系列任乙件產品,且購買產品之發票上打印的發票開立日期需在2021/10/01~2021/12/15活動期間內,若不符合任一上述規定者即視同棄權,恕主辦單位不主動通知補正或審核不通過之原因。每筆發票僅限登錄乙次,重覆登錄無效。所有發票審核以主辦單位系統為準,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決定權。
10.    參加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轉移發票與其他帳號合併,亦不可要求取消、刪除已登錄之發票,主辦單位不負共用帳號所衍生問題之責任。
11.    中獎人回填領獎信函中之發票號碼需和活動登錄之發票號碼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
12.    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修改活動辦法之權利,詳細活動內容請上聯華食品官網查詢,贈品以實物為準,圖片僅供參考。
13.    除普獎中獎人外,中獎人如為未成年者,應由法定代理人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
14.    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5.    本活動主辦單位為聯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活動協辦單位為香港商台灣偉門智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16.    本活動限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之居民參加。主辦單位保留取消、變更或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活動內容變更公布於網站。主辦單位以及所屬配合之活動執行與協辦單位、廣告廠商及協辦單位的員工恕不得參加本活動。
17.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因得獎人之個人基本資料不實或填寫不正確或不完整導致無法通知或寄送獎項者,視同得獎人自願放棄中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18.    活動得獎人請務必於領獎信函上,詳細填寫正確相關資料,若聯絡方式不完整導致獎品無法寄送或無法通知得獎人,視同放棄得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此外,得獎人需憑得獎回函領取獎項,一切相關之查驗,如有爭議時,應以主辦單位之審核為準,任何非法、殘缺不全、經更動、複製、影印及有任何印刷、機械或其他錯誤即取消領獎資格,主辦單位保留法律追訴之權利。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收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得獎人不得異議。凡同意提供發票正本兌獎者,視為同意於領獎程序完畢後,由主辦單位代將發票捐贈給社福機構或公益團體兌獎。
19.    活動參與資料請務必填寫正確,活動小組將依照使用者填寫的寄送資料作為日後活動獎項配送,為保障個人權益,不得要求活動小組修改或變更已送出之個人資料。
20.    本活動之所有獎品及點數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21.    所有參加本活動者於提供或填寫個人資料後,視為同意主辦單位、活動執行單位得將其個人資料於本活動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暨使用之。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包含但不限於聯絡、配送、身份辨識等,並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得獎人授權主辦單位得公開公佈姓名。
22.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它不可歸責於活動小組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23.    本活動辦法/獎項以公佈於聯華官網與「可樂果 獨秀舞台 蒜Way由我-獨享台味好禮獎不完」活動頁面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活動小組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24.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拒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與延遲中獎公告。
25.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現行法令規定辦理。
26.    聯華客服小組專線:0800-311-023,服務時間週一~週五9:00~18:00 (不含例假日)。

•    個資法相關聲明: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1.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商台灣偉門智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2.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聯華食品「可樂果 獨秀舞台 蒜Way由我-獨享台味好禮獎不完」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3.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C001辨識個人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特徵類C011個人描述(具體項目如本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
4.    個人資料利用期間:本活動起始日至結束後3個月內。
5.    個人資料利用地區: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
6.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7.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對該參與者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8.    活動參與者參與本活動即視為其已瞭解及同意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活動參與者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本公司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其個人資料。



 


                  主辦單位: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單位:香港商台灣偉門智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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