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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樂果It’s My Way獨秀舞台

2021-05-03 by 聯華食品


 

 

可樂果It’s My Way獨秀舞台 嘻哈饒舌活動辦法

 

  • It’s My Way獨秀舞台 饒舌嘻哈爭覇賽

你的態度 可不能被埋沒

饒舌界的明日之星 由你接棒!

現在就來跟瘦子一起對唱,或由你自創填詞

讓饒舌成為你展現自我的舞台

跟著這個Beats,態度拿出來。

 

  • 互動方式

你可以跟著瘦子一起唱,也可以填入你的態度歌詞來場PK
只要參加,就有機會抽中與瘦子見面的機會

  • 參與方式共有兩種:
    • 嘻哈合唱:跟著旋律與瘦子合唱
    • 嘻哈創作:填入你的態度歌詞 ,再與瘦子一起唱出屬於你的It’s My Way

將創作完成的音樂分享在FB平台並設定公開,並填寫聯絡資訊及FB頁面連結網址,即有機會抽中可樂果獨秀舞台發表派對的出席資格,與瘦子見面(名額限150名)。每人/每帳號限乙次中獎機會。

 

  • 獨秀舞台發表派對抽獎公佈時間:

1.參與期間:2021年4月29日00時00分至2021年6月30日23時59分

2.抽獎日期:2021年7月12日

3.公佈日期:2021年7月30日

發表派對活動預計於9月舉辦,詳細地點與時間於7/30公佈於https:// koloko-50th-its-my-way.com網站中的”得獎公告區”

 

 

  •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係由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主辦單位」)舉辦,活動協辦單位與執行單位香港商台灣偉門智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主辦單位對本網站及參加者所上傳之音樂,得於商業宣傳範圍內進行延伸利用,參加者同意無償專屬授權主辦單位為達上述利用之一切必要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散布、重製、改作、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公開發表等使用行為。
  2. 參加人同意所上傳之著作(包括但不限於歌詞創作、音樂演出等),其著作權歸屬於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且參加人使用之權限為『非商業』,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於商業宣傳、活動時得進行上述第1項等使用行為,並得將作品另行發表於本活動網站、平面媒體或其他媒體管道,使用時不另對創作人通知。主辦單位保證不洩露參加人之個資。
  3. 主辦單位有權刪除或拒絕上傳不適當的音樂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暴力、淫穢、不雅、非人道或具爭議性的歌詞創作)
  4. 凡分享音樂作品即有機會出席可樂果獨秀舞台頒獎典禮,參加者需完成分享並填妥個人基本資訊,以讓活動小組做為抽獎及聯絡之用。
  5. 凡報名參加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且同意完全遵守本報名活動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6. 參加人上傳內容必須保證無抄襲、仿冒或不違反著作權法或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有智慧財產權相關爭議,則該參加者需自負全責。
  7. 參加者應詳細填寫個人及投稿資料,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主辦單位將依參加者提供之聯繫資料進行聯繫。若參加者未依限如期辦理兌獎相關手續等相關事宜者,即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中獎者,亦不另行抽出他人遞補。如因得獎人之個人基本資料不實或填寫不正確或不完整導致無法通知或寄送獎項者,視同得獎人自願放棄中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8. 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及修改活動辦法之權利,詳細活動內容請上聯華食品官網查詢,贈品以實物為準,圖片僅供參考。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現行法令規定辦理。
  9. 得獎人如為未成年者,應由法定代理人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
  10. 本活動限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之居民參加。主辦單位以及所屬配合之活動執行與協辦單位、廣告廠商及協辦單位的員工恕不得參加本活動。

 

  • 個資法相關聲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參加本活動者將活動所需個人資料填寫後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遞送至本活動所指定地點,或將本活動所需個人資料輸入本活動網站並透過網路遞送時,均視為本活動參與者已同意提供其個人資料予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活動承攬執行廠商,於本活動業務往來之必要範圍內為蒐集、處理及利用。此外,本活動參與者可決定是否填寫本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之相關欄位,若本活動參與者未填寫相關欄位之一部或全部時,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有權決定本活動參與者是否具備中獎及領獎資格。

  1.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聯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商台灣偉門智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2.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聯華食品「可樂果獨秀舞台」徵選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3.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C001辨識個人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特徵類C011個人描述(具體項目如本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
  4. 個人資料利用期間:本活動起始日至結束後3個月內。
  5. 個人資料利用地區: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 、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6. 對象: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廣告主、主辦單位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7.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8.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1.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 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對該參與者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活動參與者參與本活動即視為其已瞭解及同意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活動參與者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本公司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其個人資料。

 

主辦單位: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單位與協辦單位:香港商台灣偉門智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客服信箱:

活動期間,如有任何問題,請E-mail至客服信箱maggie.chang@wundermanthompson.com








可樂果It’s My Way獨秀舞台 新品包裝徵稿活動辦法

 

  • 可樂果新品包裝徵稿活動:

50周年限定包裝,由你做主!

你的文字態度、設計美感,都有機會成為可樂果50週年限定新品包裝

還有總獎金10萬元及佳作好禮,等你來拿!

 

  • 徵選主題

『視覺設計組』

包裝設計需符合可樂果品牌態度「It’s My Way」,並融入你認為具代表性的台灣符號

『態度文字組』

用20個字元內,傳達符合可樂果品牌態度「It’s My Way」

 

  • 評選方式

本活動將採人氣票選(40%)、專業評審(30%)、品牌評選(30%)、代言人綜合評分(10%)進行成績計算

(人氣票選係指公開投票人氣結果;專業評審將由方序中及張西二位評審,針對活動主題進行評選,品牌方則針對商業開發性進行綜合評估;最終由品牌方及可樂果品牌代言人選出得獎者)

  1. 初審:主辦單位於參賽作品中,選出二組各100件作品,進行評審複審及網路投票
  2. 複審:由專業評審,評分入圍作品,佔評選成績30%
  3. 網路票選:入圍作品於網站上公佈,網友票選成績占40%

為維護票選結果公平,每人/每帳號每日投票以3次為限

  • 決選:由網路票選、代言人瘦子及品牌做綜合性評選

評選出視覺設計組、及態度文字組各1件優勝作品,各5件佳作,另有網路票選人氣作品5件

  • 評選標準
  1. 有效傳達「可樂果 It’s My Way」品牌形象訊息 (40%)
  2. 視覺設計及文案力 (30%)
  3. 符合原創性、獨特性以及台灣味創意表現及印刷適性 (30%)

設計之標示物應適用於可樂果產品外包裝設計及相關宣傳物使用,並可清楚識別可樂果品牌。

 

  • 獎勵辦法
    • 冠軍2名:視覺設計組、及態度文字組各1名,作品將以可樂果50週年限定新品包裝上架,冠軍得主可獲得獎金5萬元。
    • 佳作10名: 視覺設計組、及態度文字組各5名,獲可樂果X老爺行旅限定主題房住宿券-精緻雙人房(市價$9570)乙張。
    • 網路人氣獎_5名:瘦子親筆簽名CD及可樂果產品(口味隨機)乙箱。

所有得獎者,皆可受邀出席可樂果獨秀舞台發表派對上台領獎及接受表揚,與瘦子近距離見面!

 

通過初審但未獲獎者,均可獲得可樂果產品(口味隨機)乙箱。

所得獎金依稅法相關規定,主辦單位得代為預扣繳所得稅。

  • 凡參與My Way包裝徵選活動並進行投稿者,即有機會抽中可樂果獨秀舞台發表派對的出席資格,與瘦子見面。每人/每帳號限乙次中獎機會。
  • 獨秀舞台發表派對預計於九月舉辦,詳細地點與時間於7/30公佈於https:// koloko-50th-its-my-way.com網站中的”得獎公告區”

 

  • 各項活動時程:
    • 收件時間:2021年4月29日 00時00分至2021年6月15日23時59分
    • 評審日期:
  1. 初審:於2021/6/15~6/20進行初審,2021年6月25日於活動網站公布100位入圍名單。
  2. 網路票選及複審:於2021/6/26~2021/7/12進行網路票選及評審複審
  3. 得獎名單公布:於2021/7/26公布綜合評分結果及得獎名單
  • 報名方式:

採網路報名,參賽者需上可樂果獨秀舞台活動網站(網址:https:// koloko-50th-its-my-way.com) 投稿,並上傳作品PNG圖檔,及200字內創作理念說明上傳。參加者需同意著作權移轉與主辦單位,方能進行上傳投稿。

  • 參加資格:
  1. 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均可參與徵選。
  2. 參賽者參賽件數以不超過3件為限,惟每一件參賽作品必須分別進行報名程序。
  3. 自然人,不限年齡,凡持有台灣身分證、報名時有效台灣護照或有效台灣居留證,喜愛可樂果的創作者均歡迎參加。
  4. 未成年投稿者需提供法定代理人簽章同意,並寄送至活動信箱maggie.chang@wundermanthompson.com。
  5. 為鼓勵徵稿作品之原創性且避免後續審查爭議,參賽者作品應皆源自原創,且於報名前投稿作品須為未經公開展示或發表、未曾參加其他任何比賽或投稿、亦未曾讓予、授權予任何第三人。
  6. 投稿作品須由參加者本人自行發想、單獨創作,擁有完整合法智慧財產權,本活動不接受二人以上之共同創作。

 

  • 上傳作品格式:

『視覺組:』

請依照可樂果提供電腦繪圖1:1比例作品,主辦單位提供之「聯華食品及可樂果」品牌 LOGO及參賽模板等使用權限僅限本次活動,參加者請於本次活動範圍內使用,不得作為其他用途,若涉及侵權,參賽者需負擔一切法律責任。

1. 提供包裝立體示意圖共計1張

2.作品請依所投稿之主題進行設計,須包含「聯華食品及可樂果」品牌 LOGO,其LOGO相對應之位置不可變動。

3.作品上傳格式為PNG檔案,解析度達300dpi,檔案大小為2mb以內。

4. 經採用的作品須提供原始AI可編輯檔案,並完成正反面整體視覺設計,聯華食品將視新品包裝設計印刷條件進行設計細節調整。(內容須符合:文字建立外框/圖檔模式為CMYK /內嵌圖片解析度350dpi以上。)

6.需保留品牌Logo與口味別名稱及食材示意圖

 

投稿設計規格

  • 長寬尺寸:425X425(像素/piexl)14.99X14.99(公分/cm)
  • 螢幕解析度:300dpi
  • 色彩模式:RGB
  • 圖檔格式:PNG(需為去背檔案)
  • 檔案大小:2 MB 以內

 

『文字組:』

於活動網站內輸入20個半形字元,透過系統自動生成文字包裝設計示意

 

 

  •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須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完整詳閱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並同意遵守所有約定。
    2. 每件參賽作品需填寫作品說明,供評審委員參考。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無條件使用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就參賽者作品擁有獨家作品使用之權利,參賽者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參賽者不得將參賽作品轉賣或授權他人使用,同時主辦單位保有修改作品之權利。所有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素材、設計成果等)必須保證無抄襲、仿冒或其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
    3. 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活動辦法所列之規定者,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將取消或追回已頒發之獎項,如造成第三人或主辦單位權益損失、名譽受損,,一切法律責任概由該參賽者負責及負賠償責任,不得異議。
    4. 智財權歸屬:
      1. 若作品得獎時必須將著作財產權移轉給主辦單位,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2. 參賽作品之圖片,主辦單位有權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進行公開播送、公開傳播、重製、散布、出版或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利用行為,且使用方式、地區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並應配合提供相關活動圖片與資料參賽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3. 得獎作品將依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製作,主辦單位有權對其作品進行修改、調整之權利,參賽者並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4. 得獎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5.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且同意完全遵守本報名活動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6. 最終得獎作品(冠軍、佳作及網路人氣獎),參賽者須提供可排版的原始檔案,如ai / eps / psd /。聯華有權視其包裝印刷考量,調整其視覺元素。
    7. 最後得獎參賽者,將獲邀參與出席可樂果獨秀舞台頒獎典禮,並需於活動前二週回覆出席意願,並攜帶其身份證明文件進場,逾期未回覆視為放棄中獎資格。
    8. 主辦單位有權刪除或拒絕參賽者上傳不適當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暴力、淫穢、不雅、非人道或具爭議性的創作)
    9. 本活動得獎作品(冠軍、佳作及網路人氣獎)使用權,由聯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為最後依歸,主辦單位得擇優使用。
    10. 所得獎金依稅法相關規定,主辦單位得代為預扣繳所得稅。
    11. 網路票選開始後,每人/每帳號每日活動網站上投票以3次為限,不得重複投票給同一項作品;如經查證有帳號多開灌票、利用第三方軟體影響投票票數等違規情事,主辦方有權不計算該投稿者之人氣投票分數。
    12. 未依規定期限內報名或上傳作品則視同無效。審核未符合參賽資格者,主辦方有權不予受理。
    13. 參賽者應詳細填寫個人及投稿資料,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參賽者填寫錯誤或因個人電話或電腦設備影響,以致主辦單位無法於公佈得獎兩週內與中獎者取得聯繫,將視同中獎者放棄且喪失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中獎者,亦不另行抽出他人遞補。如因得獎人之個人基本資料不實或填寫不正確或不完整導致無法通知或寄送獎項者,視同得獎人自願放棄中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14. 冠軍獎金將以匯款方式提供,將於公布得獎名單後由活動小組進行聯繫提供相關匯款資訊。依稅法規定,獎項金額價值累計NT$1,000(含以上者,需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以利申報中獎扣繳憑單。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同一課稅年度未於境內住滿183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無論金額多寡扣繳百分之二十〕。執行單位香港商台灣偉門智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於發放得獎人獎金時,得先為預扣稅金,或得先要求得獎人先向執行單位繳納前述稅捐後,方具備領獎資格。於本活動結束2個月後(2021年10月31日前)由活動執行單位香港商台灣偉門智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辦理相關扣繳申報。
    15. 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另得獎者需於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申報,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年度累計機會中獎得獎價值NT$1,000元(含)以上者,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中獎價值累計NT$1,000元(含)以上者而未滿20歲之中獎人,視同監護人中獎,由監護人代為領取,並請附上中獎者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
    16. 主辦單位保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及修改活動辦法之權利,詳細活動內容請上聯華食品官網查詢,贈品以實物為準,圖片僅供參考。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現行法令規定辦理。
    17. 得獎人如為未成年者,應由法定代理人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
    18. 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9. 本活動主辦單位為聯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活動協辦單位與執行單位香港商台灣偉門智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華食品員工及活動承辦相關單位員工不具本活動參與資格。
    20. 本活動限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之居民參加。
    21. 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收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得獎人不得異議。
    22. 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 個資法相關聲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參賽者將本活動所需個人資料填寫後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遞送至本活動所指定地點,或將本活動所需個人資料輸入本活動網站並透過網路遞送時,均視為本活動參與者已同意提供其個人資料予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活動承攬執行廠商,於本活動業務往來之必要範圍內為蒐集、處理及利用。此外,本活動參賽者可決定是否填寫本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之相關欄位,若本活動參賽者未填寫相關欄位之一部或全部時,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有權決定本活動參賽者是否具備中獎及領獎資格。

    1.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聯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商台灣偉門智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2.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聯華食品「可樂果獨秀舞台」徵選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3.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C001辨識個人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特徵類C011個人描述(具體項目如本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
    4. 個人資料利用期間:本活動起始日至結束後3個月內。
    5. 個人資料利用地區: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 、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6. 對象: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廣告主、主辦單位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7.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8.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賽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賽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1.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 本活動參賽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賽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對該參賽者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活動參與者參與本活動即視為其已瞭解及同意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活動參賽者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本公司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其個人資料。

 

主辦單位: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單位與協辦單位:香港商台灣偉門智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客服信箱:

活動期間,如有任何問題,請E-mail至客服信箱maggie.chang@wundermanthomps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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