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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樂果暢爽絕配最對味 萬元現金周周抽

2020-04-30 by 聯華食品

【可樂果暢爽絕配最對味 萬元現金周周抽】活動辦法

  • 活動名稱:【可樂果暢爽絕配最對味 萬元現金周周抽】
  • 活動期間:202051日起至2020630日止
  • 活動方式:活動期間內凡購買可樂果全系列任乙件產品,於活動網頁登錄購買發票號碼,即可參加【可樂果暢爽絕配最對味 萬元現金周周抽】活動,即有機會成為萬元現金得主!

    ※ 貼心提醒:每張發票號碼僅限登錄乙次;請於購買產品時索取統一發票及購買明細,以便兌獎使用

  • 活動贈品:

頭獎:現金NT 10,000元整,周周抽乙名,共八名

貳獎:現金NT 5,000元整,周周抽二名,共十六名

參獎:現金NT 2,000元整,周周抽二名,共十六名

普獎:可樂果乙箱+台灣啤酒乙箱(口味隨機),周周抽四名,共三十二名

  • 抽獎日期:主辦單位將於5/85/155/225/296/56/126/197/3抽取中獎者,各抽出一名頭獎、二名貳獎、二名參獎、及四名普獎得主。
  • 得獎公布:主辦單位將於每週抽獎日之下一個工作日公布得獎名單於聯華食品官網【最新消息→得獎名單】專區。如遇連續假期,其公告時間,將順延至下個工作日。
  • 兌獎方式:請務必詳閱以下兌獎方式

凡中獎者主辦執行單位將傳E-mail通知,請中獎者下載領獎回函及兌獎說明、注意事項,中獎者也可至活動官網下載領獎回函,依照兌獎規範填妥領獎回函,並於2020/7/31(以郵戳為憑),將中獎之登錄發票正本(含消費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填妥之領獎回函,以掛號方式寄到11073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8樓『可樂果暢爽絕配最對味 萬元現金周周抽』活動小組」收,並於信封正面註明為『中獎回函』,活動小組收到中獎回函與確認無誤後,會統一2020/8/20寄出獎項。如依據前述聯繫方式無法聯繫上得獎人者,或逾期寄回者,將視同放棄且喪失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再進行通知。(此活動由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新極現廣告股份有限公司代為執行本活動之得獎通知及贈品寄送事宜。)
請依照得獎獎項下載領獎回函:

頭獎:現金NT 10,000元整

貳獎:現金NT 5,000元整

參獎:現金NT 2,000元整

普獎:可樂果乙箱+台灣啤酒乙箱(口味隨機)

  • 注意事項:
  1. 參加者應詳細填寫發票登錄頁面中之資料,並同意填寫資料均屬實。如經查,消費日期不在本次活動期間 (2020/5/1~2020/6/30) 內,或未提供正確資訊,又或未詳細填寫個人基本資料或冒用/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則喪失得獎資格。
  2. 每張發票限登錄乙次,重複之發票號碼則由系統自動刪除,不列入最後抽獎(每人限中獎一次,不能重複中獎)。登錄發票號碼截止時間為2020/7/1(23:59),逾期未輸入者,不具抽獎資格。
  3. 活動小組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信箱聯繫中獎者,但以三次聯繫為限。若因中獎人資料填寫錯誤或因個人電話或電腦設備影響,以致活動小組無法於公佈得獎三週內與中獎者取得聯繫,或中獎者未於期限(2020/7/31)將中獎回函寄送至活動小組,將視同中獎者放棄且喪失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中獎者,亦不另行抽出他人遞補。
  4. 本活動係由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主辦單位」)舉辦。聯華食品員工及活動承辦相關單位員工不具本活動參與資格。
  5. 獎金將以郵政禮券方式提供,郵政禮券概不記名,可憑券至郵局兌現。(禮券可用以兌存郵政儲金、購買郵票或繳付郵局其他一切款項。禮券之發售及兌付,由臺灣郵區各級郵局、行動郵局、郵亭及郵政代辦所(以下統稱郵政局所)辦理之);依據財政部制定「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311條之規定,機會中獎獎項金額價值累計NT$1,000(含以上)者,需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以利申報中獎扣繳憑單; 中獎金額價值累計為NT$20,000元以上者,視得獎人國籍身份,需預繳機會中獎稅10%〔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營利事業(同一課稅年度未於境內住滿183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無論金額多寡扣繳百分之二十〕。執行單位新極現廣告股份有限公司,於得獎人領獎時,獎金得先代為預扣稅金,或獎品得先要求得獎人先為向執行單位繳納前述稅捐後,方具備領獎資格。
  6. 中獎發票正本(參與本活動登錄之發票交易明細表或QR code消費資訊)需能清楚辨識購買可樂果全系列任乙件產品,且購買產品之發票上打印的發票開立日期須在2020/05/01~2020/06/30活動期間內,若不符合任一上述規定者即視同棄權,恕主辦單位不主動通知補正或審核不通過之原因。中獎發票正本需連同兌獎資料一併寄回活動小組查驗,恕不退還。(若電子發票明細遺失請至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下載明細與正本發票一併寄回活動小組審核)
  7. 中獎人寄回之發票號碼須和活動登錄之發票號碼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
  8. 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修改活動辦法之權利,詳細活動內容請上聯華食品官網查詢,贈品以實物為準,圖片僅供參考。
  9. 除普獎中獎人外,中獎人如為未成年者,應由法定代理人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
  10. 法規明定未成年不得飲酒,普獎得獎人需年滿十八歲,並出示其相關證明資料,以符合中獎資格領取獎項。未滿十八歲之普獎得獎者,或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之得獎者,一概取消其得獎資格。
  11. 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2. 本活動主辦單位為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活動執行單位為新極現廣告股份有限公司。
  13. 本活動限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之居民參加。
  14.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因得獎人之個人基本資料不實或填寫不正確或不完整導致無法通知或寄送獎項者,視同得獎人自願放棄中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15. 活動得獎人請務必於領獎信函上,詳細填寫正確相關資料,若聯絡方式不完整導致獎品無法寄送或無法通知得獎人,視同放棄得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此外,得獎人需憑中獎發票正本、含發票明細、得獎回函領取獎項,一切相關之查驗,如有爭議時,應以主辦單位之審核為準,任何非法、殘缺不全、經更動、複製、影印及有任何印刷、機械或其他錯誤即取消領獎資格,主辦單位保留法律追訴之權利。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收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得獎人不得異議。凡同意提供發票正本兌獎者,視為同意於領獎程序完畢後,由主辦單位代將發票捐贈給社福機構或公益團體兌獎。
  16. 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17. 所有參加本活動者於提供或填寫個人資料後,視為同意主辦單位、活動執行單位得將其個人資料於本活動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暨使用之。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包含但不限於聯絡、配送、身份辨識等,並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得獎人授權主辦單位得公開公佈姓名。
  18.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它不可歸責於活動小組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9. 本活動辦法/獎項以公佈於聯華官網與可樂果暢爽絕配最對味萬元現金周周抽活動頁面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活動小組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20.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拒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與延遲中獎公告。
  21.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現行法令規定辦理。
  22. 聯華客服小組專線:0800-311-023,服務時間週一~週五9001800 (不含例假日)

 

  • 個資法相關聲明:
  1.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2.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3.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可樂果暢爽絕配最對味 萬元現金周周抽抽獎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4.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手機號碼、聯絡地址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資訊
  5.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至2020/6/30抽獎活動結束,且獎項寄送等後續相關事宜執行完畢後。
    •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 對象:本公司、受本公司委託執行本活動之新極現廣告股份有限公司,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6.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7.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 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對該參與者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8. 活動參與者參與本活動即視為其已瞭解及同意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活動參與者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本公司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其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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